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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资讯|邢台集中销毁32万余元假冒伪劣商品!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/5/27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  法治资讯|邢台集中销毁32万余元假冒伪劣商品!

  “这是‘银鸳’八宝粥,不是银鹭八宝粥!外包装很相似,如果仔细辨认,真是看不出来。”今天上午,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假冒伪劣产品销毁仪式。执法人员在白马河对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碾压销毁。

  32万余元山寨货集中销毁

  这次销毁的问题商品包括各种酒类656瓶,山寨牛奶及饮品265箱,小食品193件,药品66盒,注射液119瓶,门窗配件2055个,手机两部,总价值32万余元。




 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这次销毁活动目的是对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给予震慑,进一步形成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,确保市民买的放心用的安心。

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

  在3月14日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有关保健食品、“山寨产品”以及网购产品的消费提示。

  保健食品

  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,不是药品,严禁宣传其对疾病的预防、治疗作用,更不能替代药品使用。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:

  一拒绝参与非法会议营销。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健康讲座、免费义诊、赠送礼物甚至免费旅游等活动形式,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参加,并通过所谓“专家”、“教授”或虚假患者“现身说法”,夸大功效,进行非法营销,误导消费者高价购买保健食品。

  二科学购买保健食品。要认清保健食品的法定标志。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,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或备案号、批准部门,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。要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。

  消费者应根据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,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,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。并应按照说明书食用量食用保健食品,不能随意改变食用量。购买保健食品应到持有《营业执照》和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的正规药店、商场、超市等诚信度高、有售后保障的经营企业。

  “山寨产品”

  “山寨产品”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、包装、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。为谨防“山寨产品”,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注意:

  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渠道购买各类产品;

  购买时应对产品的商品名、外包装、标签标示等进行核对;

  购买各类商品应索要保存销售凭证,一旦发现问题,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,进行维权。

  网络购物

  网络购物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交易方式,由此带来的消费纠纷也与日增长。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应注意:

  了解网站的经营资质、商业信誉,尽量选择开办时间长、实力雄厚、有良好口碑的网站。

  在购买前,应先查询买家对该网站、该商品的总体评价,并与商家充分沟通,注意保留促销宣传图片、活动细则、订单页面、聊天记录等信息,防止商家事后不认账。要通过安全的手段支付货款,在付款时尽量采用支付宝或货到付款的方式。

  收货后,要当场验货,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特征一致,确认商品无质量问题再签收快递。当网购发生纠纷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时,应及时通过网购平台进行维权。如不能协商解决,按照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》规定,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,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。(牛城晚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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